早已封笔,不再写诗作词。”
“什么?”白宋惊得长大了嘴巴,“为什么?”
“无论我怎么写,都无法超越你,我已经活在了你的阴影下,这样的心态永远都写不出好的作品。而且,我现在逐渐明白了虞老的话,朝堂容不下才子,就算我写出了超越水调歌头的诗词,对我而言也没有丝毫益处。诗词给了我气节,却也给了我阻碍,让我在朝堂之上诸多顾虑,不愿意抛弃文人的气节,不屑于与小人为伍。当一个才子,永远无法在朝堂上施展拳脚。我要的是权倾朝野,为了达到这个目标,我要的是不择手段,我不想因为诗词而让我的内心变得柔软。你明白吗?”
陆遥变化很大,远比白宋眼睛里看到的要多得多。
白宋不知道该说点儿什么,他知道这不见的半年,陆遥所经历的丝毫不必自己的经历轻松。
这是属于陆遥的选择,谈不上什么对错,而现在的陆遥只是变成了一个能附和朝堂生存的人而已。
陆遥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葡萄酒,一口喝光,大喊一声:“这酒太淡了!”
白宋笑了笑:“我取烈酒来。”
“不必了。”陆遥压着白宋的手,“以前的陆遥的确很混账,看到比自己更好的人处处不爽,也是遇到了你,才唤醒了现在的陆遥。所以我真的很感激你,跟你结盟不光是因为你无限的潜力。更是记着你当初为长孙涣出头打人的事情。因为你的,让我相信这世上真的有同窗之谊,也渴望这一生有一个真正的朋友。我陆遥会为了权力不择手段,但不管身在什么位置,无论事隔多少年月,这一生都不会再与你为敌。”
“哼……”白宋傲娇地笑了笑,摸着自己的鼻子说,“我怎么听着像是在表白?告诉你,我是个钢铁直男,今生绝不搞基。”
“什么意思?”陆遥不懂。
白宋笑着起身,朝着外面喊了一声:“白柔,取纸笔来。”
不一会儿,纸笔放在了小亭石桌上。
白宋起身,提笔泼墨。
“纤云弄巧,飞星传恨,银汉迢迢暗度。
金风玉露一相逢,便胜却人间无数。
柔情似水,佳期如梦,忍顾鹊桥归路。
两情若是久长时,又岂在朝朝暮暮。”
陆遥两眼放光,震惊地看着白宋。
这便是杯酒之间巧思而成的情诗?
骇然,绝对的骇然。
以前白宋所作处处铺垫,陆遥从未见过白宋在瞬息之间的灵光一闪。
这样的诗才,天下谁人能比?
陆遥知道自己再活一百年也不是白宋的对手。
白宋笑了,将笔一丢。
“且看如何?”
“白宋,你是妖怪吗?”
“记住了,最后一句,两情若是久长时,又岂在朝朝暮暮。是告知侯小姐不要过于心急,红楼梦是好书,但心急吃不了热豆腐,如果真的喜欢某种东西,就要给与彼此足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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