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进了自己刚刚抢来的府邸。
刚进门,一个穿着警服的男人匆匆走来,面露凝重神色。
“江少,晋阳城这里的事已经传到首都那边了,说是要派人来将城夺回去。”
“而且,我还听说,那人可是赫赫有名的濮司少将。”
“这位可是最年轻的少将,据说百战百胜……”
江听韩脚步一顿,眸子一眯,透着细碎冷芒,嘴角勾起一抹冷笑。
“哦?百战百胜?我倒是要会会他。”
天色蒙蒙亮时,步筱素这才迷迷糊糊揉着眼睛坐起身。
耳畔嘈杂声响不断,她环顾四周,发现自己正坐在火车车厢的卧铺。
火车中来往的不少都是穿着中山装的学生,几个剪短了头发的女学生正坐在自己对面床铺上看书。
只是,那几人时不时抬头看她一眼,似是觉得诧异。
步筱素扶额揉揉眉心,这才低头去看自己的装扮。
她穿着一身古装,上襦下襟,手腕上还有一只碧玉镯子。
在这处处透着现代气息的车厢,她却像是古代闺阁中的千金小姐,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。
现在的剧情,应该已经走到了男女主相遇,步筱素南下寻亲的阶段。
她可没有步筱素那样的恋爱脑,她只想着在这乱世中,找到一隅栖息。
做任务什么的,都交给那个臭男人吧,这个世界就当做度假了。
步筱素浑身上下的行李,也只有胳膊上挂着的布包。
她在里面翻了翻,里面除了一些女子的绣品,针线织布,金银首饰之外,便只有一卷卷在一起,用红绳子绑起来的钱。
这可怜的女人,从未出过远门,浑身上下只带了不到三十块钱。
令她惊奇的是,这布包里竟然还有一个精致小巧的保温杯。
她记得,这是原身的青梅竹马送的。
一年前,青梅竹马赴东求学前,将这保温杯送给了她。
那个男人,在原身心中留下了抹不去的痕迹。
“小姐,这是保温杯,从东洋传来的,你如果不会用的话,我可以教教你,对了,需不需要我帮你打杯水?”
一道声音打断了她的回忆。
步筱素抬头看去,是一个穿着中山装的男学生,正笑着与她打招呼。
她抿唇揉揉一笑,摇摇头。
“不用了,谢谢。”
她本肤若凝脂,气质温婉如玉,这么柔柔一笑,更如百花盛开,美玉荧光流转,四周不断投来惊艳目光。
男学生紧张的吞了一口口水,一双眼睛直勾勾盯着她的脸,伸出手来。
“你,你好,我叫齐栾。”
“我是首都大学的学生,我和我的同学们这次是去金城参加一场示威活动的……”
他磕磕绊绊的,一股脑将自己的来历和目的全说了出来,一旁的短发女学生不满的扯过他的手。
“喂,齐栾,你胡说八道什么!”
那女学生鄙夷的目光从步筱素身上划过。
“她一个封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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