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十三章 储君,邻居_大明:我爹居然是朱元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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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大约三十分钟左右。

  又一次筋疲力尽。

  不过却又酣畅淋漓。

  休息好后,泡了杯蜂蜜水。

  又弄了碗鸡蛋面吃下。

  接下来,准备出去看市场了。

  钱越花越少,肯定不能坐吃山空。

  昨天,老郑头送来抵押金牌的所有尾款,二十七两银钱。

  朱林想去牙行看看,有没有合适的临街店面,或者小饭馆之类的盘下来。

  有了鸡精粉,味道就直升二个档次。

  生意的话,自然不用担心。

  乓,乓,乓!

  铜环敲击木门的声音有节奏的不断响起。

  嗯!

  朱林走出屋外,抽出门闩,拉开:“老郑头,你……”

  没想到,眼前出现的是,一个国色天香二八年华的佳人。

  虽然穿着朴素,但丝毫遮盖不住对方的绝美容颜。

  也就是说,再怎么廉价的衣裙也遮挡不住对方的美丽。

  朱林活了二世,第一次在现实中,看到这种极品女子。

  这种不是屏幕后,经过化妆,加上美颜过滤的劣质假货。

  “公子,你好!”

  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女子声音清脆的,欠身一礼。

  “姑娘你找谁?”

  虽然对方秀色可餐,朱林也知道不能一副没见过女人的样子。

  “公子,奴家是昨日搬到隔壁小院的住户,家中小姐昨夜偶感风寒,今早请到郎中看后,抓了药,可没曾想灶火已灭,火石也未曾找到。想问问公子灶台方便熬药否?”

  女子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。

  让人忍不住我见生怜。

  “方便,你用吧!”

  给人方便也是给自己方便,就算对方不是个大美女,朱林也一样会帮忙。

  “那就多谢公子。倩儿和小姐感激不尽。”

  “没事,去拿药来熬煮吧。”

  看着转过身的倩影,朱林口中念叨,倩儿这名字不错。

  这下眼看着是出不去了。

  很快,倩儿已经端着药罐走了进来。

  带对方到厨房,将小灶生好火。

  朱林说了一声有事情叫自己,就走了出去。

  和刚认识的人接触,不管男女,惦着脸像狗皮膏药一样贴着人家。

  只会让人讨厌。

  这一点朱林很清楚。

  反正也无聊,又不想看书,那就写写字吧。

  以前朱林小时候,曾经被父母逼着进了书法班。主要原因是教书法的老师是他亲叔叔。

  在这种不花钱的高质量教育下。

  他写得一手好的毛笔字,他特别喜欢馆阁体。因为看上去就像印刷的一样,很漂亮、

  磨好墨。

  写下了第一首用毛笔临摹的词。

  沁园春·雪

  北国风光,千里冰封,万里雪飘。

  望长城内外,惟余莽莽;大河上下,顿失滔滔。

  山舞银蛇,原驰蜡象,欲与天公试比高。

  须晴日,看红装素裹,分外妖娆。

  江山如此多娇,引无数英雄竞折腰。

  惜秦皇汉武,略输文采;唐宗宋祖,稍逊风骚。

  一代天骄,成吉思汗,只识弯弓射大雕。

  俱往矣,数风流人物,还看今朝。

  朱林把笔一放,看着赏心悦目的文字,也满意的点点头。

  这时,一股浓烈的中药味飘来。

  忍不住扭头看去,不知何时,倩儿已经占到身旁。

  差点把他吓一跳。

  不料。

  对方却率先啊的一声喊了出来。

  显然一副被惊吓到的模样。

  不过即便是这样,却还是开口道歉:“对不起公子,倩儿无心打扰的……”

  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率先认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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