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百八十一章 我_逆水行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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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裳,努力在扮作人的猴子。

  这个印象在我脑海深处挥之不去,以至于隐约觉得,似乎卢小满正偷偷的观察我。

  在卢家吃过便饭后,我跟着卢五郎转到外面一处无人拐角,他瞪大眼睛看着我,嘴角蠕动,片刻,从兜里掏出一个小布袋。

  “这东西,不吉利,我不知该如何处置...”

  他有些惶恐的说着,边说边打量四周,似乎是害怕有什么人偷窥。

  “我儿子看着这玉佩,会痴痴地笑,曾经扔到江里,可过几日,我打回来的鱼,开膛后,发现玉佩在鱼肚里...”

  卢五郎说话带着颤音,我很奇怪,因为好伙伴当年可是天不怕地不怕,甚至还与人打赌,夜里到坟地过夜,赢了对方十文钱。

  我接过小布袋,将其打开后,发现是一块玉佩。

  一块血红色的玉佩,拿在手里有些凉,这种感觉很奇怪。

  玉佩有些残缺,缺口仿佛一个血盆大口,向着我张开。

  。。。。。。

  夜,长安一隅,麦府,进京述职的麦铁杖正挑灯夜读,手中拿着的书,是从他儿子手上“缴获”的,这是一本“传奇”,麦铁杖本来想将其扔进火盆,但随意翻看了一下后,便再也停不下来。

  他本不识字,后来入了虎林军,渐渐就会读会写,多年的学习,让他有了些许学问。

  所以能够毫无障碍看、写公文,之前在沔州刺史任上,政绩平平,此次回京述职,麦铁杖打算向天子恳求,求天子让他转回军职,带兵打仗。

  对麦铁杖而言,做将军驰骋沙场多痛快,做刺史成日里劝课农桑太无聊了。

  虽然明日就要入宫面君,但这本书拿在手上,他看着看着,已是半个时辰过去。

  这本“传奇”,居然是以第一人称“我”来叙述故事,行文风格极其诡异,种种场景看起来不对劲,甚至有些渗人,让人看着看着觉得心里发毛。

  麦铁杖可不是胆小鬼,一个人在漆黑的山林里过夜,眼睛都不会多眨一下。

  此书诡异的叙事风格,正合他胃口,而现在看到的内容,愈发吸引人。

  “我”作为“石塔西”探员,在家乡查案,发现许多线索,追寻着蛛丝马迹来到大庾岭南麓的韶州。

  韶州,当年陈国的衡州/东衡州地区,始兴郡故地,是麦铁杖的家乡。

  也是那位骁勇善战的欧阳使君扬名的地方。

  曾经为盗的麦铁杖,对家乡的山山水水再熟悉不过,而对于派兵抓住自己的欧阳使君(欧阳纥),他也记忆犹新。

  自己年轻时迫于生计做盗贼,被人抓了就只能认命,所以麦铁杖不怨欧阳使君,至于这位没多久便举兵反叛,那是对方自寻死路,麦铁杖不想讥讽什么。

  不过,有些龌龊小人,编排流言说欧阳使君之妻为猿掳走,奸污后产子,其“野种”就是如今的欧阳博士(欧阳询),麦铁杖觉得此举太过分了。

  这种鸟人要是让他碰见了,必然往死里打。

  麦铁杖认得欧阳博士,觉得对方不过是长得那什么了些,然则身体发肤受之父母,为人子又能如何?

  拿这种事来编排,不仅侮辱活人,连早已去世的人也连带着侮辱,不是大丈夫所为。

  现在,麦铁杖看书看得入神,因为“我”来到韶州,发现了多年前,年轻的欧阳郎君(欧阳纥),在始兴的一番诡异经历。

  线索的来源,是一枚残缺的红色玉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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