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一千四百一十七章 第二位近神者_原神,长枪依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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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实力提升了吗。”

  没想到银闪之风里第二个迈入近神领域的既不是荧也不是裟罗,而是嫣朵拉这么个小东西。

  同为小东西的派蒙不会有什么压力吗。

  随着白启云的醒来,嫣朵拉身上的力量波动也逐渐趋于平稳。

  回过神来,嫣朵拉摇身一变,刚刚膨胀过的身体再次缩小。

  相比于那种布娃娃的大小,它觉得还是原来的身体更适合自己。

  “乐斯的效果有这么大?要不要我也喝一瓶?”

  获得了水元素力的荧跃跃欲试,头顶的金色发丝都泛起了一抹蓝光。

  “行了吧,你能跟人家比吗?”

  但没想到第一个拦下荧的竟然是派蒙。

  现在的她已经完全成了一名合格的狗腿子,只不过服务对象不是荧。

  没办法,谁让现在银闪之风的老大是白启云呢。

  “感觉如何?”

  裟罗凑到白启云的身边,捏了捏男人的肩膀。

  嗯,还是一如既往的硬实。

  “我自己倒是没什么变化,只是乐斯的功效...嗯,我大概理解了。”

  托了嫣朵拉的福,白启云也短暂地沉溺在了乐斯的效果之中。

  那种感觉,真的就跟磕了迷幻剂一样。

  这还是因为只是连带作用而削弱了的版本,差不多跟吃了毒蘑菇后中毒一样。

  白启云还记得自己小时候有一次吃了山里采的野蘑菇中毒了,满脑子都是幻觉,抱着看成是美少女的白猫亲了个痛快。

  一直到老爷子发现了他的不对劲后才将他带到了不卜庐治好。

  所以白启云十分理解乐斯的致幻效果。

  “这东西一旦起了效果,人们是无法分辨现实跟虚幻的,但本身却不会丧失行动能力,也怪不得城里最近的治安会变差这么多。”

  这要是男人喝了乐斯出去看见个女人就以为是自己老婆,然后到处乱亲,怕不是城里第二天就得乱成一锅粥。

  这些天街上的年轻女孩明显少了不少,只有几个穿着警备队服的女队员在例行巡逻,而且看上去也没精打采的。

  白启云十分怀疑这几个家伙在没有发条机关的情况下,能否制服那些犯罪分子。

  甚至说可能被犯罪分子反制,搞一出什么警花沦陷之类的戏码。

  到时候估计枫丹庭的脸都丢尽了。

  “但总的来说,对我们外国人确实利大于弊。”

  白启云觉得自己现在可以直接下水,完全不必借助任何其他的力量就能在海水中自由的穿梭。

  “不过这是因为我跟嫣朵拉本身就有契约的缘故,如果是荧跟裟罗你们的话...一瓶乐斯肯定是做不到的,需要浓度更高的原始胎海之水,或者你们试试把乐斯当成饮料喝?”

  “那得花多少钱啊。”

  荧摇了摇头,她才不愿意为了无损下水的体验消费上百万摩拉。

  这些钱都够养活派蒙半年了。

  嗯...这么想想,好像也不贵的样子?

  “你是不是在想什么失礼的事。”

  “没有,你的错觉,你应该向嫣朵拉好好学学,为什么你每天吃那么多,现在连头野猪都打不过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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