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始的。
男人端起酒杯,轻喉一口,浓烈的酒香在口齿间蔓延开,刺激着他的味蕾。
他不太喝酒,但也并非不懂酒。这瓶谷烧酒的滋味极好,芳香浓郁,口感甘醇绵柔,回味悠长。酿酒人没个几十年的手艺根本酿不出来。
难怪老父亲那个酒鬼也抵御不住这种纯手工酿制的烧酒。
靳恩亭接过她的话茬,低声细语,“快了!”
她家的那坛女儿红就快被挖出来了。
br/“什么快了?”程新余没明白他的话。
靳恩亭微微一笑,#排骨快凉了。
她赶紧夹了一块放进他碗里,招呼他:#你趁热吃啊
他低头咬了一口,慢慢咀嚼。香气四溢,在口腔里爆炸。
程新余期待地望着他,#好吃吗
火候过了,肉有点硬。不过味道还算可以。
#很好吃!#不愿让某人失望,他给了一百分。
程新余:“要不是去给你开门,味道会更好。差点就糊了。”他垂眸笑,“我的错。”
#看在你给我买花的份上,我原谅你啦!#一顿无比和谐的晚餐,气氛温馨。
程新余时常觉得自己是一只蜗牛,她走得很慢很慢,落后了同龄人一大截。而这间小小的出租屋就是她的壳。工作了一整天,下班以后,她把自己藏在壳里,充电,重塑,第二天又可以满血复活。
她喜欢一个人待在出租屋里吃饭。哪怕只是啃泡面。现在她更喜欢和靳恩亭坐在这间屋子里吃饭。暮春时节,将热未热。窗外挂一抹掐得出水来的嫩绿,一段好景。
他们一起坐在暖黄的灯光下,共同享受着食物的美味。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上几句。连空气都变得很温馨,无比治愈。靳恩亭不止是一位合格的泡友,他还是一个优秀的饭搭子。
好可惜啊!她马上就要失去这么好的饭搭子了。
两人喝了酒,醉意蒙蒙。
应该也不算喝醉,彼此的意识都是清醒的。用微醺来形容会更贴切。
将醉未醉,朦朦胧胧的感觉美妙极了。
程新余眼神迷离,飘飘欲.仙。
酒精助长了靳恩亭的胆子,最初的那点紧张感一扫而空。他将手伸向了一旁的椅子,椅子上放着他的西服,西服底下就是那对对戒。
手指堪堪触碰到西服,指尖感受到一点顺滑的面料,尚且来不及掀开衣服,一抹纤细窈窕的身影翩然而至。
程新余直接坐到了他腿上,双手勾住他脖子,声线迷离而沉醉,坦诚相邀:“来吗?”
靳恩亭:#..…
/手指微僵,男人凸起的喉结下意识滚动着,额角微抽。
酒气上涌,冲破胸腔,蔓延到五脏六腑,分秒之间,他就感到了晕眩。声带震颤,低沉磁性的嗓音轻震而出,深觉意外,“今晚这么热情?”
这姑娘性子含蓄,很少主动。每次都是他逮着她办事。这突然之间变得这么主动,他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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